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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事项TP1120号的答复
尊敬的刘玲代表:
您提出的普陀区“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事项办理情况表(事项编号TP1120)已收悉。对提出的降低居民医疗个人承担费用压缩就诊排队时间、流程更加优化的回复如下:
尊敬的刘玲代表:
一、关于您提出的“降低居民医疗个人承担费用”的事项,区医保局经研究,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1、医保基本情况。2016年1月1日,本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通过多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和高价肿瘤药国家谈判、不断将新技术新项目纳入医保结算、持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综合措施,实际支付范围和待遇水平不断提升。
2、补充保障方面。本市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在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可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60%,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可再报销65%,进一步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负担。通过基本医保叠加大病保险,城乡居民患大病重病的报销比例可达到90%左右。2021年4月,本市又推出“沪惠保”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聚焦自费费用短板,不限年龄,不限健康状况,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投保,保障范围包括住院自费医疗费用、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等,为基本医保参保人罹患重病大病时,在现有医保之外再增加一份大额自费医疗费用的补充保障。
3、救助兜底方面。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相关规定,本市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均已实现了城乡统筹,对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保部门也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对个人自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其中住院救助封顶报销13万元。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继续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工作。
二、关于您提出的“希望医疗机构的就诊排队时间压缩到5分钟内,流程更加优化”的建议,区卫健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将进一步优化门急诊就医流程,方便市民看病就医,构建更加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居民排队就诊时间。
1、加强分级诊疗,夯实三级日常医疗服务体系
目前,本区构建了以医联体为载体的普陀区分级诊疗服务网络框架,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二三级医院之间协同联动转诊体系,最大程度的分流就诊患者,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常用药物、退烧止咳等药物的配备;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将孕产妇、新生儿、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重点人群建立台账,摸清底数,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区级医院主要负责区域内常见病患者的救治,识别潜在的危重症患者并开展救治,保持与市级医院的双向转诊通道畅通。市级医院主要负责危急重症患者救治,做好充足的重症医疗资源储备,指导区级医院危急重症患者救治。
2、加强预约诊疗,推行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
区属医疗机构中有4家开展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通过互联网医疗诊断并开具相应处方、通过线下第三方配送提供相应的药品、并提供24小时线上咨询用药指导。加强互联网诊疗服务,从而削减医疗机构瞬时的就诊高峰,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居民到医院线下就诊造成的人群聚集和排队。同时,根据各类人群需求,畅通线上线下全覆盖预约途径,包括电话预约服务、网上预约、手机APP预约、自助机预约、支付宝预约、微信预约等方式。实施分时段预约,推行分楼层、多形式的挂号收费,减少看病就医排队等候时间。诊疗期间加强患者预约辅助检查、特殊检查以及各项目的互联互通互认。
3、优化就医流程,提升医疗机构接诊服务能力
各区属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做好就医人员引导分流,保证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各发热门诊、急诊进一步提升接诊能力,扩充接诊诊室,配足医疗力量,满足大批量患者就诊需要。对于就诊完毕的患者,医疗机构引导患者有序离院,确保医疗机构内人群快速疏散,维护诊疗秩序。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迅速分流医疗机构轻症患者,开设简易配药门诊,或在普通内科、老年医学、全科医学等科室,为患有多种疾病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减少患者在医疗机构逗留时间,减少患者往返医疗机构频次。
接下来,区卫健委将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2月2日
区医保联系人姓名:马颖 联系电话:52564588*3260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1号楼C区214室 邮政编码:200333
区卫健委联系人姓名:肖烽 联系电话:52564588*3315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1号楼C区303室 邮政编码:20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