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如城市副中心:
朱钢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真如绿廊建设、破局副中心发展瓶颈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位于兰溪路399号的真如寺大殿为1996年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为“东至后山门,南至梨园浜,西至桃浦河,北至铜川路”,建设控制地带为“东至兰溪路东25米,南至北石路,西至桃浦河西20米左右,北至铜川路路北30米”。
关于多维度设计并建设地下通道和天桥的建议,铜川路、兰溪路口及路口北部的部分区域在真如寺大殿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根据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和建设工程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影响程度,经国家规定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真如寺大殿建设控制地带的兰溪路及周边地区城市更新项目方案须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建议在该方案设计过程中,加强文物历史文化价值挖掘,提升街区整体风貌,呈现真如历史底蕴。区文物局将依职责配合做好报批工作,指导建设工程相关单位规范施工,确保文物安全。
关于将车站新村内的“一·二八”淞沪抗战纪念碑平移到今后绿廊中的建议,1989年9月,十九路军抗日临时军部遗址被公布为普陀区第一批革命遗址,并在遗址立碑纪念,即提案所指的“一·二八”淞沪抗战纪念碑,现为普陀区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的实施原址保护”,可以探索其他更合适的展陈宣传方式。
关于对绿廊周边的历史建筑进行复建的建议,根据本区各等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绿廊周边并无不可移动文物灭失,不建议复建无等级、未认定的历史建筑。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