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本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普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建设管理系统子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建筑施工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遏制较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行业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断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构筑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安全环境。
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减存量、控增量,推动本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
到2024年底,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相对指标显著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一岗双责”,党政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内容,推动本单位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2、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夯实本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促进行业发展和实施有效安全监管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本市《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督促企业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围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提升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二)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
4、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全区在建建筑工地,每年至少完成两轮全覆盖隐患排查,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健全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25年底前,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5、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市住建委统一工作部署,将本区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做到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工作闭环管理。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6、深入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37号令)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沪住建规范〔2023〕15 号),将危大工程监管工作融入日常,持续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把关不严,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方案交底没有针对性,现场不按方案实施等情况。
7、深入开展预防高坠专项治理。根据上海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设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421号)精神,结合年度安全整治重点,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治理,重点对参建单位预防高坠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过程预防高坠管理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和高处作业人员防护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抓实抓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高坠事故高发态势。
8、深入开展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治理。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沪住建规范〔2020〕4号),持续加大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监管力度,每年开展两次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检查,重点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兼职机械员配备情况、设备准入制度落实情况、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安全交底、检查保养、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检查,确保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受控。
9、加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属地街镇应落实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区建管部门应加强对属地街镇的行业指导。每年组织开展对辖区小型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抽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抓好小型工程动火作业管理,坚决杜绝小施工大事故。
(三)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
10、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2024年底前,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11、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全面推广应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和上海市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小程序,实现持证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安全晨会记录上传可查,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构建建筑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实现极端天气、生产安全事故、证照状态等预警信息的覆盖和推送。
(四)强化建筑市场和现场监管有效联动
12、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13、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管工作,依托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核查本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依法处置,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依法向市级部门申请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合市级部门,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基本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14、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海市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小程序,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精准分析、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厉打击借证、无证上岗行为。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动态监管制度。
(五)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
15、坚持严管重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杜绝执法宽松软虚现象,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不严格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企业开展约谈、通报。2024年底前,建立本区建筑工地生产安全问题曝光机制。
16、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细化完善一线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的频次、主题、内容等要求,建立专题培训、综合培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实际效果,不断提高施工安全一线监管队伍能力和水平。
17、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上海安全生产“78条”具体措施和本市住建领域“33条”具体措施,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等现象。
(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8、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推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
19、提升项目负责人管理能力。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基本实现建设、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利用专题培训、岗位能手对标等方式对建设、施工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政策宣贯和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0、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支出有据,真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数据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机制。配合市级部门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定级制度,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
21、提升企业应急管理水平。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建筑工地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七)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22、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配合区安委办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举报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持续开展本区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安全培训,提升作业人员工伤预防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依托农民工流动学校和建设工程监管平台,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普及,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和能力。
24、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后果,充分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推动从业人员自觉提升安全素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及现场咨询日活动,采取编制施工安全图集、画册,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做好动员部署,精心安排、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区建筑工地年度整治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四不两直”检查机制,在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更深入地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逐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强化惩治力度。加大监管处置力度,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建设项目,责令暂缓施工、全面停工,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予以严肃处理。综合运用约谈、通报、行政处罚等举措,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作用,推动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本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
(四)强化工作调度。健全每月工作调度机制,将每月治本攻坚工作调度数据,及时报送市区有关部门,分析当前存在问题,部署推进下一步重点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