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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建管委关于做好寒潮防范应对的 工作提示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强化建设工程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22)389号文通知要求,区建管委按照工程建设领域2024度监管工作要点,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现将2024年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共巡查30个在建工程项目,巡查项目类型涵盖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电梯加装工程,涉及建设单位27家、总包单位28家、监理单位24家,总建筑面积146.106万平方米。

巡查以工程现场管理体系的建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义务的履行作为重点,突出检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参建各方履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情况,工程建设程序、依法承包发包、用工管理等情况。抽查工程质量、大型机械设施、危大工程各项制度及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二、总体评价

根据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参建各方总体能较好履行职责,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现场未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系统未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施工质量标准化制度落实不到位;分包单位违法分包,未按照要求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超职业资格执业,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项目劳务用工管理工作不规范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及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未依规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总监、项目安全主管、施工质量主管等专职人员。

2.个别项目桩基围护作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个别专业分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个别分包单位未按要求完成合同信息报送,且未按规定落实整改。

3.个别项目任命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到岗履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超出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如:上海新体育广场2号楼改建项目;武宁路创意体验中心项目。

4.个别项目总包单位违反《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未按规定登记完善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未按现场人员流动进出情况及时调整实名制系统登入登出信息,未落实实名制考勤数据与银行工资发放数据对接。

(二)工程质量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防水材料进场未落实先检测后使用要求,存在未检先用现象,违反《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歌斐香溢广场瑞贝庭酒店装修项目。

2.个别项目设计图纸焊接方式为坡口焊形式,实际主梁与钢立柱对接未采用坡口焊形式连接;钢柱对接加设耳板连接固定,实际未采取加设耳板连接固定,未按图纸施工,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如:曹杨路2288弄-2号加装电梯项目。

3.个别项目结构施工外露钢筋锈蚀较多,未采取保护措施;楼板梁钢筋底筋锚固长度未满足设计要求,楼板梁底主筋、剪力墙筋未按规范要求满扎,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要求。

4.个别项目楼板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缺失,标准养护室温度和湿度控制不符合要求,未落实专人管理,混凝土试块标识不全,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定。

(三)施工安全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存在脚手架的首部连墙件未设置;脚手架作业层外侧未设置挡脚板,不符合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梯井内未按每隔2层、不大于10米设置安全平网,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2.个别项目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二级漏电保护;三级开关箱内两个漏电保护器控制三路用电线路;二级分配电箱与三级开关箱的电缆线长度大于30米;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个别项目吊篮上限位装置损坏,吊篮安全钢丝绳重锤未离地,方案要求吊篮后支架高度加高使用角钢通过栓接或焊接形式作为剪刀撑、水平撑与后支架的加固形式,施工现场采取钢丝绳绑扎方式连接,未按照施工方案设置。违反《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4.个别项目钢结构焊接作业的电焊工,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违反《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如:曹杨路2288弄-2号加装电梯项目。

四、问题分析

2024年质量安全巡查开具的安全、质量、市场行为整改指令单内容,共计320条。其中涉及质量问题81条,占25.3%;施工安全问题125条,占39.1%;市场行为问题87条,占27.2%;用工管理问题27条,占8.4%。

根据巡查量化数据分析,2024年选取5个方面指标反映项目总体相符率86.7%。其中,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人工费,相符率80%;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相符率66.7%;建筑材料先检测后使用,相符率96.7%;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相符率93.3%;大型机械按要求组织五方验收,相符率96.7%。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区建管委将进一步扩大巡查覆盖面,同时加强对监理行为的巡查力度,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行为,充分发挥监理作用,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五、问题处理

根据《普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2024年巡查组共签发巡查整改通知单29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2份,停工指令单3份。立案查处23起,处罚金额26.7173万元。对24名注册建造师实施记分,总计45分,对4名总监理工程师实施记分,总计8分。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整改,对涉及违法违规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2025年区建管委将进一步规范巡查活动,提高巡查效率,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规范劳务用工与工资支付机制,创新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等方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参建各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普陀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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