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华英教育培训中心:
你校向我局提出“关于上海市普陀区华英教育培训中心兰溪路教学点终止办学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研究,同意你校兰溪路教学点终止办学的申请。教学点终止后,你校迁入原址继续办学,承接原教学点相应后续事项。
请你校根据相关规定,稳妥处理教学点终止后的相关事项。
特此批复。
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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