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申请普陀区苏河水岸驿站新建工程(丹巴路码头驿站)土地划拨,涉及20339.39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
拟收回地块位于长风新村街道183、184街坊,地块位置:东至长风生态商务区5号滨河绿地,南至苏州河,西至苏河工业文明展示馆,北至光复西路。根据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20339.39平方米,原权属为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划拨。
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取得区发改委核发项建书批复,于2024年2月取得市规划资源局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拟依法收回该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