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涉及国有土地面积38326平方米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
拟划拨地块位于普陀区桃浦镇,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绿棠路,南至武威东路,西至祁连山路,北至桃竹路。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2〕97号文批复项建书;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9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设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的规定,拟依法采用划拨方式供应该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