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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普陀区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普陀区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工程时,涉及4596.2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

拟收回地块位于真如镇街道,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曹杨路,南至曹杨八村;西至曹杨八村;北至规划北石路,(详见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所附图)。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6885.23平方米(其中收回原划拨土地4596.2平方米,另涉国有(绿化用地)911.28平方米,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1377.75平方米已经沪普府土〔2019〕13号文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拟收回的459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属于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04月取得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建议书;2024年09月取得我局核发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设普陀区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拟依法收回该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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