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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规划一路(真光路-真北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申请办理规划一路(真光路-真北路)道路新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长征镇,东至真北路、西至真光路,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7810.6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7平方米、长征镇真北村375.4平方米、上海华谊(集团)公司1666.1平方米、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和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联合储备土地5502平方米及城市地上空间用地260.1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4]43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5]6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7810.6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5502平方米已因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和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联合储备项目以沪府土[2010]684号文收回国有;375.4平方米长征镇真北村土地及1666.1平方米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土地分别经沪普府土 [2024]58号、沪普府土 [2024]25号文批准收回;260.1平方米城市地上空间用地无需办理收回。本次涉及收回其余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规划一路(真光路-真北路)道路新建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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