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
我局现有大众朗逸警车(沪BD832警)购于2009年6月,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该辆警车已经过多次维修,日常使用中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资〔2022〕12号)中“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的有关规定,现申请报废上述车辆。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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