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干部普法目录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党内法规
二、工作人员普法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部门: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党内法规
责任部门:办公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责任部门:办公室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关于本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
5.《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责任部门:基金监管科
三、社会公众普法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责任部门: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关于本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
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责任部门:基金监管科
四、特定相对人及利益相关人普法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责任部门:办公室
普法对象:信息公开申请人、信访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
普法对象: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3.《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
责任部门:待遇保障科
普法对象:居住地在本区,且60周岁及以上参加本市职保、居保或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长护险定点机构
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责任部门:基金监管科
普法对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对象及监督管理者
五、普法方式
1.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专家学者授课,组织统一学习或个人自学等。
2.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通过组织法律讲座、业务培训等加强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3.充分运用“普陀医保”微信公众号、“上海普陀”APP、普陀有线台、新普陀报等各类媒体平台,在各定点机构、社区等开展医保政策宣传。
4.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
5.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医保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