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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5年01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当事人:上海天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99513G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汝南路63号404-28单元

法定代表人:RICHARD LIM KOK TIONG(林国忠)

你单位收到沪0107环罚〔2024〕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沪0107环分(延)缴〔2024〕2号《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后,未履行按期分期缴纳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决定。我局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沪0107环催告〔2025〕1号《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上述《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文俊

电  话:18917156620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梅岭支路67号114室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沪0107环催告〔2025〕1号)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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