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魏靓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困名额的一些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区人社部门每年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给予家庭生活困难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补助,补助人数为登记失业人数的5%左右。申请审核流程是失业人员向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受理与初审,并提交区人社部门审核。区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后,将申请人员信息录入人社业务系统,由市就促中心通过人社业务系统与民政业务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筛查与民政等条线重复帮困人员名单,并将结果反馈各区,由区人社部门在春节前完成一次性补助发放工作。
针对新疆支青、异退人员中的困难人员,每年根据市人社局的工作要求,在春节、劳动节、高温、国庆节等时间节点进行帮困慰问。街镇以帮困人员汇总表的方式报我局审核后下发帮困慰问款。
下一步,区人社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同时加强与街镇的沟通,对于市就促中心反馈给我区的最终失业人员一次性补助帮困名单,第一时间反馈至各街镇,并做好工作提示及指导,确保家庭困难的失业人员能及时享受到政府给予的帮困政策。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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