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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普陀区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2026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各印刷企业: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沪新出【2026】8号)相关要求,2026年上海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已领取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须提交年度报告(含2025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
二、工作流程
各印刷企业即日至3月13日,登录“(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信息收集统计平台):www.shxc.gov.cn:2000”报送年度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印刷企业要按时完成企业年报工作,认真核查填报数据的计量单位是否正确,关联指标间数据逻辑是否合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认真落实“五项制度”工作、守法经营。经催报仍不参加年度报告的、失联的、数据造假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符合印刷设立条件的企业会被依法撤销许可;违法违规的企业将被依法查处。
联系人:刘明宇,电话:62651397
普陀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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