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骏宸社工事务所: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4年7月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社区服务、社区发展、项目管理、社区能力建设、志愿服务和家庭支持、心理疏导、社会工作实务研究、咨询服务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社区服务、社区发展、项目管理、社区能力建设、志愿服务和家庭支持、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社会工作实务培训,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