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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4]0098号决定书

上海普陀区融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4年7月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国际商务运营实施、电子商务师[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家政服务员[初级]、劳动关系协调员[高级]、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职业技能培训(详见办学许可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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