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5]0015号决定书

上海市普陀奕华公益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主管单位的申请,已于2025年2月1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真金路577弄64号202室变更为石泉东路168弄38号2楼10-8室;法定代表人由邹丽君变更为刘芸;主管单位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万里街道办事处变更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2月10日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