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中小学、中职校、托幼机构:
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深入推进区内各中小学、中职校、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一次重大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次集中攻坚,是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次集中检验。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中央、市和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多次深入学校开展督查工作,市教委、区纪委监委分别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再部署再要求,要求各区各校要把专项整治作为新学期开学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开学和本学期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抓好落实。对前期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问题,迅速整改,真改实改,确保新学期食品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责任和校(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工作方案,对于相关责任人有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到位。开学第一天学校主要领导要进食堂进行检查,了解新学期食堂开餐准备情况,确保新学期餐饮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要督促承包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情况的出现。要及时更新和完善专项整治档案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继续落实好每周周报制度,在每周周三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三张表。要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处置机制,对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舆情,及时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对倾向性、苗头性负面舆情,及早发现,跟踪督办,稳妥处置。
三、进一步开展排查整改。各学校应对照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做好新学期学校食堂环境和设施设备的自查和复核工作,确保学校食堂的安全和卫生;做好食堂从业资格证复核和食堂“三防”设施的复核复检。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宗食材采购不严格、验收手续缺失、食品储存不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洁消毒不达标等突出问题,要继续狠抓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开学前,各学校要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请中小学、职校将排查情况记入专项整治档案清单(见附件),在主要领导签字和盖学校公章后,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提交,9月13日截止。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各学校应继续落实好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和学生一起吃好“新学期第一餐”。要继续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探索多样化的膳食经费成本核算制度,强化财务监督。要建立完善食堂承包公司选择、合同签订、续签、变更等制度规范,按规范流程及时完成合同的新签续签工作,并在1个月内将新合同报送至事务中心的膳食管理部。要会同食堂承包公司共同研究,探索建立可操作性的食材查验收制度。要建立复用餐饮具检测监督制度,可参考上海市新分发的《学校复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要落实好面向本校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制度,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一次新学期的测评工作,对于师生和家长反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及时反馈。
附件: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档案清单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