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3日,我局代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对普陀区某企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程序。赔偿义务人完成自行修复工作后,我局针对赔偿义务人土壤环境损害自行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并于3月10日下午召开专家评审会。
会议邀请“上海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中的三名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会上,专家组在审阅相关材料,听取情况介绍后,形成评估意见。评估结果显示,案涉土壤经赔偿义务人自行修复后已达到国家及本市有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