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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安全生产“7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夯实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上海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结合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协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夯实企业环保安全主体责任、压实企业一线作业员工环境安全岗位责任,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强化本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妥善科学处置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不断提升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1.强化管理部门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切实抓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局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部署落实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将安全生产与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协同推进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工作格局。
推动各部门在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办理、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的,积极征求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部门意见。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细化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2025年底前,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制定完成安全生产四类清单。
2.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梳理、共享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设备信息,及时通报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信息。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加强部门间沟通交流,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等隐患问题,在应急处置、执法监管中发现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要求不一致的,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发现有关安全隐患问题线索的,及时提醒企业并将线索移交相关安全监管部门。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局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及区环境监测站,结合本区工作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聚焦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环境应急管理、危险废物监管、辐射监管等领域,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将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本区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面向本区辐射安全领域、危险废物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负责人等对象,每年集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行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4.培树安全生产示范典型。根据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围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培树典型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在本区培树2-3家生态环境领域典型企业;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在全区生态环境领域企业进行推广。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5.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长效。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联合执法、非现场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区域、工业园区、重要时段,围绕重点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环境应急值守等情况,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问题整改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努力从源头上减少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2024年,根据市生态环境局部署,按照《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开展本区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危废贮存设施等六大类重点环保设施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排查台账及问题清单,扎实推动整改;2025年,在六大类重点环保设施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设施开展重点排查工作;2026年,进一步巩固排查成效,完善常态长效高效工作机制,全面实现风险隐患问题监管动态清零。
6.强化危险废物领域环境风险防范。按年度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持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将评估中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隐患线索移交应急管理等部门,持续加强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经营单位的监管,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运用电子台账、视频监控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试点工作,推进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进一步强化过程管控,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2024年起,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废铅酸电池收集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治理攻坚行动,有效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高发多发态势。
7.强化核与辐射领域环境风险防范。持续开展核与辐射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关停并转放射源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高风险源管控,严格落实γ射线移动探伤首次作业、一类放射性物品启运前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监测。
2024年起,全面开展本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废旧金属熔炼企业、γ射线移动探伤等领域辐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排查台账及问题清单,扎实推动整改;2026年,进一步巩固排查成效,完善常态长效高效工作机制,全面实现风险隐患问题监管动态清零。
(三)开展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8.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完成《上海市普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每年开展至少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信息灵、反应快、措施准、工作到位”的要求,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及时获取突发环境事件情况,迅速进行应急响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在人员、装备、技术、作风等多方面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及时妥善科学处置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9.加强风险防控制度措施落实。推动落实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应急响应、处置化解等全过程风险防控。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更新报备应急联络信息。在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汛期等敏感时段,提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值班值守责任,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
10.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工作流程。落实市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按照事故报送、调查组织、事故处理等要求,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局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局主要领导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统筹。坚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区产业结构、行业特点、污染物防治、日常监管执法和环境信访投诉等情况,有序组织实施。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保设备设施,认真梳理排查对象,及时汇总排查情况,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管理高效、形成闭环。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有关资金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强化检查督导。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督导检查和领导带队检查,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治本攻坚等相关内容纳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评估考核。
(四)强化任务推进。局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原则,逐年确定工作目标,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完善调度推进机制,定期梳理汇总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分别向市生态环境局上报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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