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年05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普陀民政及老龄事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立足实际,勇于探索,主动作为,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本区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一)实施多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

1、坚持“三应三尽”的工作方针,着力完善分类施保。城镇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由2010年的450元/人/月,提高至现在的790元/人/月,2011年至今年10月,累计低保救助人数达8.75万人,累计救助金额达4亿元,做到“应保尽保”。深化就业和救助双向联动机制,就业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对城镇低保家庭中就业人员给予就业补贴由2010年的445元提高到现在的835元,对已退休老人部分养老收入予以豁免,使从业人员家庭的生活水平得到切实提高,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家庭中就业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再就业,确保“应业尽业”。根据本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相挂钩,根据市局相关精神及时做好非“固定化”临时价格补贴工作,同时根据不同的困难对象,采取不同的救助方式,以临时补助、综合帮扶等方式,进一步实现“应帮尽帮”。

2、拓宽社会救助范围,救助力度不断加强。逐步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及病种,自2013年1月起取消对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患病住院治疗申请医疗救助的病种限定,同时对低保家庭成员开展城乡门急诊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2011年至2015年10月,全区医疗救助4405人次,累计救助金额达1405万元;门急诊医疗救助795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3.69万元。引入“因病支出型贫困”的新型核贫机制,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由单一的“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辐射,自2012年9月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全区服务窗口共接受咨询2112人次,提出申请384户,批准享受457人次,支出资金34.27万元 。不断调整支内回沪帮困补助标准,截至2015年10月,共计帮困人次74万,累计发放补助金达3.99亿元。

3、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社会帮扶组织作用明显发挥。通过指导、扶持全区10家“爱”系列民间帮困服务社,着重对政府政策性救助覆盖不到的低保边缘的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帮扶活动。自2011年起,街道、镇财政在每年给予社区市民综合帮扶30万元帮扶资金的基础上另增加10万元,区财政局每年给予区至爱帮困服务社的帮扶资金由原来的3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有力推动了综合帮扶工作的开展。2011年至2015年10月,区、街镇帮扶组织开展社区市民综合帮扶8799人次,共支出帮扶资金2899.36万元,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的急、难、愁问题。同时,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慈善超市的发展。全区共建有慈善超市11家,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9个,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254个,募集资金10058.6万元,接受衣被55.56万余件,累计帮困救助支出5019.51万元,受助人群约12.2万人次,实物发放248814余件,折合人民币约660.21万元。

4、完善机构建设,居民经济状况核对项目有序开展。普陀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是隶属于普陀区民政局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全区共10个街镇,每个街镇需配备2名专职核对人员,现全区取得由上海市民政局监制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员岗位培训证书的,且持证在岗人数为40人。从2011年至2015年10月31日,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共接受委托13755户,出具报告12661份,终止核对1084户,取消委托8户。廉租住房项目共接受委托6594户,出具报告5740份,终止核对819户,取消委托2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共接受委托42075户,其中新增3995户,复审38076户,复核4户,出具报告41572份。医疗救助项目共接受委托662户,其中新增660户,复审2户,出具报告651份。支出型贫困项目共接受委托668户,其中新增569户,复审99户,出具报告633份。临时救助项目共接受委托249户,其中新增249户,出具报告243份。

5、提高防灾减灾意识,逐步完善防灾减灾工作体系。2013年修订并发布《普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1年至2014年期间,通过6次培训,建立了一支267人的灾害信息员专业队伍。2014年完成全区社区风险评估及风险地图的绘制工作。截止2015年8月底,已创建成立17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其中街(镇)2个,居委会15个。结合“防灾减灾日”、“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模拟演练”、汛期灾情零报告制度和各类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灾害信息员报灾核灾能力,加强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有效应对台风等各类灾害性天气,平稳有序开展工作,及时高效完成灾情报送。“十二五”期间,多次荣获年度上海民政自然灾害灾情管理工作评比一等奖、二等奖等殊荣。

(二)大力推进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发展

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保障基本、适度超前、以人为本、满足需求”的工作思路,制定《普陀区养老机构建设2013-2015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市居家养老政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陀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的通知》(普联〔2014〕01号)。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28号文),起草《普陀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十二五””前三年共建成3家养老院、扩建1家,新增养老床位1330张,其中宜川养老院新增床位459张、桃浦第一养老院新增床位500张、康乐福养老院新增床位348张,长寿家园养老院新增床位23张。至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37家,养老床位5692张。全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达16家,覆盖9个街道、镇,万里街道正在筹建过程中;居家养老受助老年人达20433人,其中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老年人9692人,自费购买服务的老年人10741人;新建36家标准老年活动室,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达29家。

2、实施“一网、十圈、百站”为主的久龄家园工程。“一网”即在区级层面建立以“62229090”热线为主体的久龄家园关爱服务网,一方面为7%中享受政府补贴的部分居家养老人群提供基本服务,另一方面为90%的有需求的社区养老人群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无偿、低偿、有偿的对接服务。“十圈”即依托10个街道、镇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或助老服务社,在街道、镇层面形成10个“为老服务圈”,分别汇集辖区内的为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等“十助”服务。“百站”即在居委会层面设立为老服务“实体服务站”,通过社区卫生服务站、日托所、老年活动室等服务设施,与街道、镇为老服务中心(圈)形成互动,在小区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营造养老不离家的环境氛围。至2014年年底,全区共建成 “久龄家园”为老服务站点25个,预计到““十二五””末力争建成近50个。“久龄家园”为老服务立体网络荣获第二届上海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

3、开展宜居(适老型)社区建设。编制并下发《普陀区“久龄家园”宜居(适老型)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着力于从楼道环境、小区公共环境和居室环境三个方面,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优化社区的生活环境、居住环境,为老年人出行等提供更加便捷、温馨的服务。通过安装楼道休息椅的方式,让老人在上楼时可稍作休息,改善楼道环境。在小区公共活动区域进行了适老安全措施改造,增加了扶手、踏步等防滑措施,加装新的休息座椅等,方便老人们在社区内活动交流。通过“适老房”改造项目,如:老旧电线电路改造、安装防滑垫、卫浴间的扶手等防护措施,为老人提供安全、便捷、整洁的居室环境。目前,全区已安装近700套楼道休息椅,为416户困难老人家庭进行了居室改造。

4、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年教育机构及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老年大学、各街镇老年学校、居委会学习点三级老年教育网络作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截至目前全区共培育老年人学习团队998个,优秀老年人学习团队29个,标准化学习点156个。老年远程教育收视点235个,其中全国示范收视点1个,市示范收视点3个,市合格收视点126个。举办老年教育百人报告团培训,每年举办老年教育艺术文化节,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文化成果展示活动开展养教结合试点工作,满足养老机构入住老人享受快乐学习的需求,有效提高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目前,全区共有5家敬老院开展养教结合工作。成立普陀区老年志愿者大队,开展各类老年志愿服务,目前,全区老年志愿者达3万余名。

5、有序开展儿童福利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区逐步建立起基本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包括社会散居孤儿福利发放制度和部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并于2012年和2014年起分别向本区社会散居孤儿和部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发放基本生活费。截至2014年9月底,已向散居孤儿16人发放基本生活费,累计金额44.94万元;向部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3人发放基本生活费,累计金额53040元。落实完成7名市儿福院成年孤儿回归社会的安置任务。

(三)逐步夯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基础

1、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两届居委会换届选举,2012、2015年居委会直选比率达到100%,属地化100%。居委会成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年龄上看,2015年换届选举后居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6.48岁,比上一届下降5岁。50岁以下的居委会成员比例为53.2%,比2012年提高了8.4个百分点。从政治面貌上看,中共党员340人,占26%,民主党派1人;从文化程度上看,大专及以上学历578人,占44.23%;比2012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并首次产生1名博士居委会成员。加强居委会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研究制定《普陀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和《普陀区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规范额度管理,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3档18级,统一薪酬体系。各街道、镇分别成立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统一管理纳入人员。

2、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本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试行)》、《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意见(试行)》、《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实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的操作程序(试行)》和《普陀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做好本区社区居委会成员“一人一表一档一卡”登记表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数据库。建立居委会台账和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推进减负、增能、强基,以居委会自治能力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居委会自治作用,探索建立居民社区事务协商机制,全面推进居民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工作。

3、居委会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到位。制定并下发《普陀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根据《普陀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为全区252个社区居委会统一制作居委会标牌。推进居委会办公用房改扩建工作。通过改造、购买、置换、租赁等方法,逐步改善居委会办公及综合活动用房条件,““十二五””期间全额完成居委会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全区各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均达到150㎡以上(二级以下旧里除外)。

4、社区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着力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普陀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普府办〔2012〕17号),规范受理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统一领导,分类指导,一门办理,50%以上综合窗口一口受理。制定《普陀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延长服务时间进一步方便市民办事的实施方案(试行)》(普民〔2012〕75号),推进受理中心一周七天工作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实现全年无休,部分业务全区通办。逐步推进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已建成社区(生活)服务中心9个,其中区中心1个,街道、镇中心8个。继续扩大志愿者队伍,至9月底,全区通过社区服务网注册的社区志愿者人数已超过3.5万人,服务涵盖助老扶幼、帮困助残、医疗救护、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

(四)继续加大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力度

1、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十二五””期间,我区多渠道强化双拥宣传,组织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印制并发放相关政策手册。首次举办“弘扬鱼水情双拥文化·践行融合式军民发展”——普陀区双拥书法绘画摄影创作大赛等,搭建军民融合式发展平台,举办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班,出台并下发《关于做好新时期军民共建工作的通知》、《普陀区双拥工作三年规划(2013—2015)》、《普陀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区部队、街道(镇)双拥工作职责》、《关于普陀区与武警普陀大队建立对口支持、共同建设关系的实施意见》、《普陀区驻区部队官兵立功奖励暂行办法》和《普陀区驻区部队官兵特殊困难补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推动居民融合发展具体化。完成双拥模范区创建,被市委、市政府、上海警备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区县”、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结果已公示)。成立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普陀区分会。

2、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健全优抚保障工作体系,构筑了纵横交错的网格化优抚保障工作体系,借助“情系功臣”——优抚对象关爱行动公益项目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一门式”工作模式,零距离给予优抚对象帮助和关爱。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五年来共服务各类优抚对象达20000余人次,支出优抚经费1亿多元。制定优抚工作相关政策,出台《普陀区关于烈士亲属异地祭扫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关于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管理费使用的规定》、《普陀区民政局、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享受社会残疾人待遇的通知》等文件。探索优抚工作新模式,建立优抚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体系,并完成相关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工作。为本区86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常态化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优抚对象提供了各类便民医疗、精神慰藉等服务,在社区营造出人人尊重功臣、关心功臣的良好氛围。

3、退役士兵安置满意度逐年提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以理引导、以情服务”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理念,进一步探索“以政府为主导、民间组织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退役士兵安置模式,不断完善“退伍军人就业指导站”运作机制,扶持退役士兵市场就业。同时,充分发挥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基地的功能,采用集中培训与个性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安置服务模式,积极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十二五”期间,共安置退役士兵1157人,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率逐年提高,平均为94%,比““十二五””计划提出的目标上升了14个百分点,安置满意度逐年提高。

4、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适应本区军休事业未来发展的需要,建立新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通过引进先进理念、完善中心功能,为军休干部提供学习教育、知识培训、健康娱乐等良好环境和场所。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除二名军休干部因有些情况未签外,全区75位军休干部住房保障经费按时得到兑现,兑现总金额为632万元。完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制,推进联络员、疗休养等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军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2011年离休干部武登荣被民政部评为“和谐军休家庭”,退休干部岳金昌荣获“全国军休系统先进军队离退休干部”。

(五)创新发展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

1、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工作。自2014年4月1日,上海市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改革,社会组织登记数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我区积极做好直接登记管理新规定、新政策的宣传工作。2011年至2015年8月,全区共新成立社会组织159家,其中社会团体1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3家,注销社会组织55家。目前,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526家,其中社会团体1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03家。

2、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和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各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中的作用,督促和指导社会组织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工作。2011-2015年,全区社会组织年度年检网上填报率平均为80%左右,合格率达72%以上。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进行清理,并对非法、违法社会组织进行处理,2011年至2015年8底,共撤销社会组织17家。通过预警网络及时发现和处理非法、违法社会组织信息,并把相关信息通报给区公安、工商等部门。

3、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与孵化。在曹杨路510号市民服务中心的9-10楼建设区级社会组织园区,以社会组织发展、民生服务、机制创新为抓手,着重发挥其培育孵化、整合资源、提升能力、引导规范功能,联合各街道、镇及其他孵化基地,凝聚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枢纽型社会组织、特色品牌社会组织,以及具有潜力的公益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参与社区治理工作。鼓励并引导各街道、镇建立区域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目前,长寿邻里中心、真如社会组织孵化馆、曹杨新村乐活家园等已经建成运营,长征镇社会组织孵化设施也投入使用。

4、推广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自2012年本区社会组织规范建设评估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按照“先建后评、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指导功能,把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信用等级、承接政府项目等挂钩,鼓励社会组织不断提升自身规范化建设水平。截至2015年8月,共有83家社会组织参加评估。

5、逐步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坚持把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作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把信用作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和规范化建设评估的重要指标来推动工作。2013年9月,区民政局联手区检察院,利用检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探索加强社团管理和诚信建设,不断提高社团管理工作中的风险预判能力,迈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的新步伐,并得到市民政局、市检察院推广。借助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信用记录。截至目前,民政局登记注册的515家社会组织中,信用等级B级以上有453家,其中A级以上的有287家。

6、不断健全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功能。及时更新预警网络联络员、信息员信息,完善三级预警网络平台建设和工作机制,夯实社会组织预警工作基础。紧紧围绕“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四位一体的工作目标,加强信息员培训和奖励,提升信息员队伍的综合能力和积极性。对预警信息及时处理,加强与区610、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全区社会组织预警工作水平。

(六)全面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启动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2011年底,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正式落成,面积达到3260平米,成为全市面积最大的婚姻登记机关,2012年初,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自成立以后,始终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中5A的最高标准严格要求自身,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速发展,服务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先后得到国家民政部、市民政局、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评价。

2、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婚姻文化。““十二五””期间,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着手建立了婚姻文化一、二期展厅,将文化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文明礼仪建设有机结合,以独特温馨的方式向人们宣传健康文明的婚姻理念。开启“新家庭幸福学堂”,为婚姻助力,提升新家庭婚姻品质,成为目前上海首家真正意义上的新婚族学堂。开设的离婚劝和服务曾于2013年获上海市民政系统第三届“十佳服务品牌”。同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合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具有法律资质的专业人士协助婚姻疏导工作室开展服务,建设婚姻疏导公益品牌。婚姻疏导工作室曾被正式命名为上海市首批“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示范点”。

3、社会福利企业平稳发展。至2015年9月,本区共有福利企业30家,其中街道、镇10家,民政局挂靠企业15家,民政局属企业1家,民营企业4家。全区福利企业职工总数1124人,安置残疾职工414人,占比36.8%。““十二五””期间全区福利企业完成销售30.04亿元,完成利税5.3亿元,其中免税0.96亿元。

4、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坚持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依法救助,文明服务。建立街道、镇救助服务社,形成社区救助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义工作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加强民政、公安、城管三部门之间的联动救助工作,确保重大节日、大型活动期间全区的社会稳定。“十二五”期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00余人次。

5、行政区划进一步合理调整。排摸万里地区人口、面积等基本情况,厘清集体资产,做好万里地区从长征镇析出,设立万里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做好撤销真如镇建制、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根据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需要,妥善做好石泉街道和真如镇、长风新村街道和长征镇的局部行政区域界线调整工作。做好万里街道办事处、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工作。

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上海市分卷(普陀)》词条的编纂任务。会同嘉定、宝山区民政局,对相关行政区域界线、界桩进行全面检查及维护。梳理核查全区行政区划情况,核查街道、镇、居委会、村委会的名称、驻地、邮编、联系电话、人口等信息,对原有的《上海市行政区划简册》内容进行补充更新。经过拆分、撤销、新建等调整,截至““十二五””期末,全区共有252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

““十二五””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三方面的思想转变和认识到位:一是认识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间的关系至关重要。按照“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要求,我们正在逐步厘清哪些事务该市场管理,哪些该政府管理,从而不断推动部门工作从政府单向管理、过多依赖行政手段,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二是认识到改革创新在破解工作难题中作用。民政工作涵盖的业务比较多,面临的困难也多,不改革创新就很难找到解决的办法,为此,工作中我们不断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协调,不断提高民政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三是认识到规范化、法治化在平稳开展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社会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度近年来日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们的工作时刻都处在社会监督下,这均促进了我们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从而树立起现代民政新形象。

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民政工作依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矛盾和困难:面对多元化的救助主体,现有救助力量还比较分散,救助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面对越来越强烈的养老服务呼声,养老机构建设及其他为老服务工作需要不断发力;面对创新社会治理的新任务,需要不断探索发动群众、激活社会力量的方式方法。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不断创新思路、探索方法,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为此,““十三五””期间,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努力营造宜居和谐的社区环境,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十三五””时期本领域发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一)机遇

““十三五””期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和十八大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后的冲刺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更加注重和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上海市政府提出加强现代人居环境建设、持续改善民生保障的要求,这对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生态环境,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挑战

““十三五””期间,上海正处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面临着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从社会环境看,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民政保障需求日益多样,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精细化、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从技术进步看,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使得管理手段更为先进,管理能级不断提高。面对这些新的挑战,我们要紧扣时代脉搏,紧密围绕上海、普陀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大局,加强民政基层工作力量,客观、全面地谋划全区民政工作的发展。

三、““十三五””时期本领域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是上海市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目标的五年,是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五年,同时也是我区打造“科技驱动转型实践区”和“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五年。我区民政事业要紧紧围绕市民政局和我区““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区委“1+6”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有力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骨干作用。

(二)总体思路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总体部署,把握发展、改革、跨越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项目导向,提升更加科学公平的保障水平,建设更加完善便捷的设施网络,形成更加高效务实的服务能力,构建更加规范而富有活力的体制机制,不断探索民政工作新理念、新机制、新制度和新手段,促进普陀民政管理和服务现代化,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提高民生质量,增加人民福祉。

(三)基本原则

1、立足区情,服务大局。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全区的发展大局,以更加开阔的眼界和开放的意识,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高效能推进民政建设,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新普陀中的积极作用。

2、保障民生,注重公平。以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致力于发展社会服务,建设为民、务实、进取、奉献的现代民政,认真做好养老、社会救助、基层社区建设、拥军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既要抓好日常服务和示范项目的建设,又要注重本领域薄弱环节的发展;既要注重根本性的制度建设,又要注重促进基础设施和管理规范建设,整体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4、改革创新,公众参与。适应民生需求与社会发展趋势,推进民政工作理念、模式、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民政民生领域改革力度,逐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经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四、““十三五””时期本领域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救助,不断完善托底保障机制

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现代社会救助模式。坚持以社区为防灾减灾工作载体,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协同作用,提高全社会识别风险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1、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强化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强调救助种类的多样化。重点聚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延伸覆盖低收入困难家庭,统筹兼顾其他困难家庭。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科学分析引导,完善各类分类施救制度,着力强化救急难工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拓展救助覆盖面,完善、优化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及服务流程。加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力度,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强调救助形式的多渠道。坚持救助与互助相结合,资金救助与实物帮困相结合,物质保障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定期救济与临时救济相结合,不断拓宽社会救助渠道。强调救助主体的多元化。政府是实施救助的主体,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参与、支持救助体系建设。

拓展核对机制在所有低收入专项救助项目领域的应用,形成对低收入、最低生活保障等各个层次救助项目核对的全覆盖。推进“可视化”审核工作的平稳开展,可视化审核工作全区100%覆盖。依托“可视化”平台,逐步完善数字化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和计算机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强硬件建设、设备升级,配备专人、专用设备确保数字化信息核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2、重法制、促联动、强基础,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模式。

着力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坚持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办理、档案管理、资金运行、信息统计和计算机管理等,完善民主评议、信息公开、张榜公示等工作制度。

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整合各部门的政策、人力、财力资源,解决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问题、矛盾和难题,实现各项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实施。

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街镇“一口上下”实施社会救助。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充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加快街镇和居委会社会救助平台的建设,着力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会救助队伍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较完备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

3、抓落实、重实践、提能力,细化防灾减灾工作内容。

依托“北斗综合减灾应用示范工程”等现代科技备灾应用,实现全区风险管理、灾前准备、灾害应对、灾后重建等一体化防灾减灾综合业务平台。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区信息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探索社区综合减灾建设内容和标准,提高社区综合减灾标准化体系能力建设,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到2020年,新增全市综合减灾示范区10个。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保障体系,拓展社区风险综合评估体系,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扩大防灾减灾工作影响力,提升全区防灾减灾能力。

4、汇资源、建网络、强公信,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建立健全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统筹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救助,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完善社区经常性捐助网络,加强慈善超市建设,健全功能定位,提高慈善超市的活力和自身“造血”机能。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体系,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意识和专业运作能力,推动形成信息公开透明的慈善工作环境,提升慈善组织活动的透明度、公信力和社会参与度。

(二)发展社会福利,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研究,围绕上海市“9073”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健全以家庭自我照顾为主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的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稳步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1、继续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根据《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要求,科学规划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在结构上,重点发展以长期照护为主的社区型、保障型养老机构,特别是失能(失智)养老机构。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各街道、镇至少建设一处综合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完成沪嘉北养老院、真如副中心路养老院、城投养老院、长风8号养老院、永登养老院和新渡口养老院的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建设,至2020年养老床位总量达到9155张,在““十三五””末全区养老床位达到届时户籍老年人口的2.5%以上。同时,对存量养老机构,着重提升养老机构设施水平,增强养老机构服务供给能力,积极推动养老机构设施设备改造和消防设施改造,通过改(扩、迁)建或装修,推动本区设施陈旧、薄弱的存量养老机构有重点、分步骤地实施改造。

2、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深化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探索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推进社区“爱照护”、“长者之家”等专业机构,推动日托、居家、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满足老年人社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参与和从事居家养老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做好评估培训、安全服务、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等工作。要加大对助老服务经费的审计力度,进一步规范服务经费的发放流程。要充分利用各级社区服务中心载体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员的招募与培训工作。要切实做好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回访工作。根据统一部署,有序开展养老服务(居家养老)统一评估服务工作。

3、继续推广宜居(适老型)社区建设。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全面实施“一网、十圈、百站”为主的“久龄家园”工程。从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五个方面提升老年人所在社区的环境,构筑以社区照料、文化活动、卫生服务、法律维权、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平台。““十三五””期间,全区将建设10家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实现全区街道、镇全覆盖。推进社区和老年人居室的安全性、适合性、整洁性等“适老性”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就近、适宜、灵活多样的社区养老服务。通过开展“老伙伴计划”,推广养老辅具租赁服务以及老年人防走失定位和紧急援助系统的应用,保障老年人的安全。

4、推进统一老年照护需求评估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老年照护需求评估体系建设,对医疗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服务制度等进行整合,统筹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院等老年照护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供给,为有需求的老人进行统一评估。实现社区居家养老、社区医疗护理、养老机构、老年护理院的有效衔接。逐步建立对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老年人开展评估与轮候机制,形成家庭经济状况梯度、身体照护等级梯度、居家和机构照护梯度。完善医保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逐步建立精准补贴机制。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实现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目标任务。

1、加强居委会标准化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完善社区民主自治和民主选举制度,扩大居民的参与度。以“自治家园”为抓手,探索社区自治项目化,形成“一居一特”的格局,力争2020年底,树立25-30个市级自治家园建设示范点。开展“幸福家园”建设,进一步完善自治共治,提升文明程度,深化文明城区建设。进一步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居委会电子台账和居村事务管理系统。制定完善信息采集制度,将社区场所、人员、事件等信息纳入采集范围,按照集中采集、及时更新的原则,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社区信息化采集率达到10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居委干部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方向,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构建一支老中青相结合、上升渠道清晰的梯队。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逐步提高居委会工作经费、人员待遇。建立居委会工作成效的评价体系,对居委会在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居民区治理方面工作成效全面评估。理顺社区内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

2、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全程公开。坚持服务事项准入机制。建设区级平台,完善运管机制,加强服务数据开发利用。探索政务服务的政策全透明、过程全公开、查询全方位,逐步做到当事人对所办事项的进度、受理情况等信息的可查询、可下载。同时探索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追踪、可监督。实施延伸服务。推动大型居住区受理分中心建设,完善社区事务代理室或咨询点,至““十三五””末期,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通办事项数量比大于30%。积极探索“一证办理”,提高“一口受理”服务能力。推广“智能社工”自助查询系统等便民信息系统的普及运用,逐步设立社区事务自助受理终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自助查询、自助受理常规即办件等政务服务。推广文明服务。开展服务管理绩效考核,对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培训、检查和监督工作进行评价,并将绩效考核和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督查和政风行风建设的考核范围。制定受理中心文明服务导则等,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满意度。探索网上服务。按照本市地方标准,做好“一门式”软件的更新换代工作,在做好前后台联通的同时,实现受理系统与条线业务系统联通协同。积极探索网上服务,进一步增强现场、电话和网络“三网联通”的服务功能。

3、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站布局。围绕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切实推动街道、镇社区生活服务的物理化平台和区级信息化平台建设,形成以市、区、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站)为基础,以“962200”、“62229090”为依托的综合型社区服务信息平台。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以网站、热线电话、移动终端、电子触摸屏等多种方式和渠道,促进社区服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交换和共享,使居民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化手段享受有关便利服务。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信息推送机制,主动及时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和生活服务信息。加强多种网络接入手段间的结合和转换,大力发展各类信息服务载体和信息服务终端,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线式”的综合服务。构建统一的社区服务数据库,助推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促进“云”(数据库)、“端”(服务终端)、“线”(系统互联)三维一体协调发展。

4、培育发展社工专业机构。加强社会工作宣传力度,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配合的宣传队伍。加大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发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注重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社工服务机构孵化基地,通过政社合作、政校合作、社校合作,采取内生模式、外生模式和内生外生相结合的方式,培育一批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社工职业制度建设,组织社工培训并参加国家社工资格考试,完善社会工教育培育机制和评估考核机制,为综合素质较高、有奉献精神、扎根社区的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平台。完善社区志愿者的激励评价制度,将志愿服务记录与志愿者评选表彰、奖励保障等挂钩,联合有关部门在志愿者升学、就业、使用社会公共设施、接受他人和组织提供的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做好志愿服务记录结果的运用工作。

(四)筑牢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统领,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支持军队建设和改革,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以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为中心,积极开发各类项目,为广大优抚对象提供服务。坚定不移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改革发展,通过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安置办法,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保障工作。

1、建立和完善双拥工作体系。建立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新机制,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模式,树立拥军与优属同步协调发展的理念,深化智力优属工作。完善区域性双拥工作政策,规范各项拥军工作流程。寻找军民共建新亮点,积极开展行业拥军、社区拥军、“两新组织”拥军活动。搭建军民共建社会化平台,着力于为部队解难事,办实事。营造双拥宣传氛围,通过媒体宣传、开展文化系列活动、印制发放宣传品、建设主题雕塑等,大力开展双拥宣传。积极开展创建“上海市双拥模范区”和“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力争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2、全面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健全工作制度,实现优抚工作规范化,逐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构筑优抚保障网络,全面打造一支由社工引领的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优抚对象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对象经济收入核对体系,全面了解掌握对象实际生活情况,完善优抚对象的临时困难补助机制;深化优待抚恤工作信息化进程,完善优抚系统的网络维护和管理工作,全面实现优抚业务信息化,优抚档案电子化,优抚服务高效化。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一步深化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探索“以政府为主导、民间组织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退役士兵安置模式和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新模式,建立退役士兵电子资料库。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退役士兵就业信息渠道,强化退役士兵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继续践行“依法行政、以理引导、以情服务”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理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各项政策保障力度,力争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自谋职业率和自主就业率保持在94%以上。

4、创新军休服务管理。大力推进普陀军休文化建设,利用普陀军休中心良好设施和环境,打造服务管理平台,建成“普陀军休网”。探索新时期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要引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服务。全面实现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努力创建军休示范性服务管理机构。

(五)聚焦培育与监管,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

按照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快政策创新、健全平台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及信用体系建设等,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政策完善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引导社会组织自律与自治,提升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不断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渠道,逐步实现社会组织自我监督有方,法律监管有力、政府监管有效、社会公众监督有序的现代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1、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内涵要求,重点培育和发展能够助推区域经济、创新社治理、提升民生服务、满足社区需求的社会组织。到2020年,全区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达20家,每万人(户籍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8.5家。完善直接登记流程,加强对申请登记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公益性的甄别,加大力度清理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确保本区社会组织发展质量。注重挖掘、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加强引导宣传,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力争“十三五”末,全区培育10家社会组织品牌,5家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和5家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社区群众文化团队备案和分层管理办法,积极培育有特色团队,加强政策扶持和活动引导。

2、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逐步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自律自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做好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的回应机制。依托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和预警网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基层管理队伍力量,形成监管合力,严控社会组织放开登记后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以确保稳中求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性,拓宽社会组织参与协商、参政议政的渠道。

3、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打造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完善1+X的孵化模式。一是推进区社会组织园区建设,着重发挥其培育孵化、整合资源、提升能力、引导规范的功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完善区社会组织园区在政策扶持、管理协调、项目支撑、能力建设和对接社区等方面的运作,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民生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二是加强与各街道、镇及其他孵化基地的交流合作,共同形成普陀区社会组织建设“园区社区联动、区内整合带动、区外辐射互动”的新格局。

4、推进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从登记入手,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和工作制度,强化章程的核心指导作用。加强自律承诺约束,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借助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做好信用信息记录,并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信用等级与承接公益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指标挂钩,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合作,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约束机制。

5、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管理。鼓励枢纽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紧密联系,推动枢纽式管理不断取得新进展。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专职人员能力建设,扩大和转变中心服务功能,以项目化支撑,鼓励中心积极主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探索与社区居委、党建等部门的联系合作,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抓好登记关、评估关、年检关、执法关,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六)做好社会专项事务,优化民政服务能级

按照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的要求建设现代民政婚姻。按照人性化救助理念,进一步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大力发展具有一定规模、且适合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积极构建福利彩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行政区划管理,为优化区域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1、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及时发现并上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现有法律政策的空白点和部分法律法规相互冲突等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资料。逐步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将婚姻登记与诉讼离婚、户籍管理信息等进行联网,推动婚姻登记信息实现社会共享。加强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在倡导和谐婚姻文化中的作用。

2、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切实维护好残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全面整顿现有直属企业,鼓励效益好的企业做大做强,强制效益差的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会同有关部门,逐步解决管理部门和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和资产界定问题,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彻底解决阻碍福利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从而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3、建立福利彩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服务社会”的原则,加强对全区室外福利彩票亭的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彩票销售网点的服务质量和整体形象。构筑良性福利彩票销售分销平台,逐步达到从被动承销向主动推广发售转变,从民政主销向全社会承销转变。同时,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工作。

4、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继续完善社区救助管理网络,及时掌握社区救助管理工作动向。落实部门联动巡查救助机制,有效推进专项救助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社会中介作用,积极做好救助管理与救助人员管理服务的对接。以“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为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及救助管理科学化,提高救助工作效能。

5、继续推进殡葬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全社区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依托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平台,设立殡葬服务窗口,广泛宣传并落实千元办丧事等惠民服务。

6、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道、镇行政区划。做好“普陀区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加强行政区划和勘界管理工作,严格依法管理区域界线。继续自上而下地充实各级勘界工作网络,加快开发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动态实时管理。研究提出本区基本管理单元的类型与划分标准,并以基本管理单元为基点,合理配置社会管理和公共力量,织密公共服务网络,补齐社会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逐步缓解各类事关居民利益的困难和瓶颈问题,积极落实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类保障标准。逐步扩大福利彩票工作力度,拓宽社会化筹资渠道。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公信力,扎实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与区内兄弟部门沟通,争取在梳理资源时,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充分考虑养老资源分布不平衡的问题,加大对养老机构较少的街道、镇的财政投入力度,以满足保基本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养老设施规划落地。

(三)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民政领域的应用,建设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基层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完善社区事务受理信息平台和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

(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严格风险防控管理,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政治素质。持续抓好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民政法制、业务培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专业教育机制和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