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中小学校、中职校,区教育学院,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4〕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体〔2024〕19号)要求,区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上海市普陀区选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绽放艺术风采、激发强国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遵循艺术规律,提升参展节目和作品的艺术水准,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面向全体,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坚持守正创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推进三阶段艺术展演机制,强化宣传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二、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含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和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具体见各项目相关方案和附件)。
三、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展演活动分组:艺术表演类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和校外组,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小学组和中学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参与者须全部为本校在籍学生(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按参演项目中最高年级学生所在学段分组)。艺术表演类节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参加展示。市级学生艺术团分团须参加展演活动,且不占用各区参演名额。
美育成果展示参加人员为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的教师、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四、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普陀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展演活动在本区的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具体负责本区有关工作的协调联络、组织开展本区的项目推荐评选以及承接市组委会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等。
五、活动安排
根据展演活动安排,到2024年8月为各学校和区级活动阶段,2024年9月至12月市级集中展演阶段,2025年1月至6月为全国现场展演及总结表彰阶段。
各校结合传统节日与重大节庆日,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校级现场展演,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校开展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并将学校活动开展情况、现场照片(须有“全国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学校校级现场展演”标识)等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进行填报,账号由区教育局分配)。区教育局将对辖区内学校上传的校级展演材料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审核,本区审核通过的学校开展情况将作为各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
五、项目报送
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前全区中小学校、中职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网络平台进行填报,具体操作详见《校级管理员操作指南》。
请以学校为单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分享链接及《汇总表》一同发送至邮箱,文件名为:八艺展+学校名称。纸质报送材料请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普陀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门卫室(枣阳路108号)。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
请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相关项目要求按学段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前将相关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区教育学院教研员。
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遴选,并将根据市教委要求推荐本区优秀项目报市组委会。市教委将组织开展市级表演类项目集中展演、艺术作品展以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并将进一步遴选推荐参加全国现场展示或参加全国评选。
六、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积极参加,整合资源,提高学生的参与面和展演的覆盖面,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和现场展演安全预案,给予一定经费保障,将展演活动打造成为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展示学校美育教育成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
2.要聚焦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方向,认真总结学校美育改革创新中形成的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引导教师不断加强学校美育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成果奖的报送,凸显以美育人成效。
3.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按照简约精彩、充满朝气的展演要求,杜绝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展示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的艺术风采和精神面貌。要依托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本区展演活动的特色、亮点,营造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升普陀学校美育教育的美誉度。
附件:1.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项目相关要求
2.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3.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呈现形式及制作技术规范
4.校级管理员操作指南
5.各类汇总表
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