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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4年03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普陀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施行清单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审核,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及时修订“一网通办”办事指南,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切实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管理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的衔接统一。

2023年,区教育局有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0项,其中,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均为区教育局的事项6项,受市教委委托实施机关为区教育局的事项2项,区教育局会同区公安分局承办的事项1项,实施机关为区教育局和镇政府的事项1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度,区教育局有办件数量的事项4项,共计1704件。其中,“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共计审批8件,“校车使用许可”共计审批70件,“教师资格认定”中包含“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审批”“高级中学、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审查(初审)”共计1415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共计审批211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1.对于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批后监管。严格贯彻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一是制定《普陀区学科类培训机构检查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区内学科类培训机构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数据稽核和信访核查等工作。二是依托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联合体育局、文旅局、科委和各街道镇开寒暑假专项治理;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联合市场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联合公安分局开展从业人员排查等工作。三是推动形成无资质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模式,及时移交涉嫌非法开展学科培训线索至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做好培训市场监管。

2.对于校车使用的批后监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制度、确保校车运营安全,督促校车使用单位组织安全专题教育;二是利用开学检查和校车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排查灭火器、安全带、车厢及逃生门等关键部位,查摆问题,督促整改;三是依托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会同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对金海螺幼儿园、美星幼儿园、奇思幼儿园等8所学校进行了校车安全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四、改革创新情况

1.不断优化流程,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对于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继续精简材料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通过对接市公共信用服务中心,调用核查法人的工商基本信息、税务纳税等级、双公示信息、涉诉信息等信用数据,优化事前审核,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区教育局联合区体育、科委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联评联审工作。创新开展跨部门联合审批、联合评估工作,通过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流程再造,统一审批标准、畅通审批流程、解决审批堵点,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为审批流程“瘦身”,有效减轻机构申请人的办事压力,做到提速增效。2023年,顺利完成1家体育类培训机构的联合审批工作。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区培联办(区教育局)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形成了区政府领导、教育与市场双牵头、部门职责落实、属地管理、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培训市场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加强综合治理成员单位信息互通,动态梳理调整重点关注的机构清单,并将相关动态信息及时通报至有关部门。

五、监督制约情况

1.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将行政许可、复核、巡查等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组织工作人员采用“每周巡检,每月全覆盖,随机突击检查”的方式,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立即整改、责令整改、现场复查等措施。

2.加强信用公示工作。根据行政审批“双公示原则”,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开办非学历教育、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校等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强化监督举报作用。畅通公开投诉电话、信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依据市民提供线索,通过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本年度,区教育局向区市场监管局移交涉嫌违法违规机构线索16件,并配合做好后续联合执法约谈等工作。

2023年,区教育局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未收到企业群众投诉,行政相对人满意度提升。全年无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监督管理的工作力量还配备不足,常态化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一是继续扩大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专项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制定《普陀区教育系统行政检查计划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检查对象、检查计划、检查内容等,并严格组织实施,加强批后监管工作。

2.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联合审批及日常监管还需进一步优化。一是在原有体育类联评联审基础上,积极推进科技、艺术(待设置标准出台)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审批工作,明确联合审批实施细则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二是探索联合监管线上结果录入系统建设,实现结果共享、信息互通,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质量。         


                             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日期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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