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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普陀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于2024年12月6日就起草编制2024年预算执行与2025年预算报告及草案,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了专题汇报。2024年12月17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出具了初步审查意见,对此,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报告及草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草案。在预算草案的第五部分“相关说明”中,对2024年预算执行数与调整后预算数偏差超过10%的款级科目,就偏差原因逐一进行分析说明。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算报告。一是在预算报告中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部分增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即“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按照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保持与中央最新会议精神相衔接。二是在预算报告的“财政管理改革”部分增加体现本区特色的重点工作举措,如在“全面开展成本绩效管理”部分补充增加“全年开展街道镇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环卫养护设施设备更新及维修、临床优势学科及重点专科建设等11个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特别是牵头实施跨区‘水质生态维护一类事’分析,取得显著降本效果”,在“加快推进资产统筹管理”部分补充增加“全年通过公物仓完成房屋、教学设备、图书等资产调剂使用0.55亿元”,进一步丰富完善报告内容。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鲁霖  联系电话:52564588转2497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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