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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普洛斯桃浦智慧冷链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普洛斯槎浦仓储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411180722《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4〕7 号文核发沪普建(2024)FA3101072024001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项目实际使用需求及场地行车路线优化需求,你(单位)申请对调整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取消 A03 司机之家单体建筑及对应高架平台楼板。

2、调整 A02-4 至屋面处坡道为单体 A03 设备雨棚。

3、扩大 A02-5 坡道与 A02-3 高架平台衔接处。

4、调整停车位位置至 A02-3 高架平台处。

5、总建筑面积由 74008.91 平方米调整为 73863.05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 72966.93 平方米调整为 72821.07 平方米。其他经济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其他未予调整事项仍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4〕7 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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