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50121170054《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4〕52号文核发沪普建(2024)FA31010720240080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定宁路道路标高调整,你(单位)申请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场地标高调整为4.20,其他标高相应变化。
2、删除总平面图非必要尺寸标注。
其他未予调整事项仍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4〕52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