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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1家单位予以专利资助的请示

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

我局于近日依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0〕2号)的有关规定,对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31家单位向我局提出的共112份专利资助申请进行了审核(发明专利授权期间为2020年9月-2021年3月)。其中,共有28家单位的101件发明专利授权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有4家单位的11件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申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其中,欧盟发明专利6件、美国发明专利3件、南非发明专利1件、马来西亚发明专利1件)。依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0〕2号)中【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有关规定“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首件发明专利给予10000元资助,其他发明专利授权给予3000元奖励。对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或国外专利并获批的,每件也给予一定资助。”同时,按照实施惯例,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给予每件3000元资助,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给予每件10000元资助。经我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述专利资助申请均符合要求,拟给予专利资助,共计人民币肆拾陆万贰仟元整(¥462000.00)。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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