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区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1〕8号)、《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沪灾防委办〔2021〕7)号)要求,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做好今年本区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筑牢安全发展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防灾减灾日主题,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要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要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要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要更加有力。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战略,立足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大背景,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防灾减灾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解读,教育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关口前移和问题导向,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市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将主题活动与常态宣教相结合,利用各方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网络公开课、现场培训及讲座、新闻媒体直播、在线访谈、VR体验、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生态环境、海洋等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各类防灾减灾宣传阵地,设立专门区域,组织专题宣讲,多形式开展防灾减灾体验和科普展览等宣教活动。要开发设计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产品,制作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编制印发防灾减灾宣传手册、社区和家庭应急手册,发送公益提示短信。新闻媒体要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部门(单位)防灾减灾工作成效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提升市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一)主题活动
防灾减灾周期间,5月7日至9日,首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以下简称长三角国际应急博览会)将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总面积5.2万平方米,共设置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装备、安全防护、应急产业服务和长三角联合成果六大展区,并同期举办论坛和科普类等多项活动。各部门(单位)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前往现场参观学习。
区灾防委将围绕今年主题,举行防治减灾宣传暨自然灾害应对综合演练活动,各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并积极谋划“4·22世界地球日”“5·8世界红十字日”“5·25无违法无事故”等主题日活动,与“5·12全国防灾减灾日”联动,强化互动互补、共享促进,形成防灾减灾宣传周矩阵效应,放大科普宣教效果。要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企业、施工工地、大型综合体等为重点,结合行业特点和现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宣传科普活动,面向公众普及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周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二)常态宣教
各部门(单位)要在组织开展好主题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常态化推动防灾减灾知识技能“五进”,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技能“五进”送教上门示范活动,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培训教育和应急避险疏散演练等活动。
1.进企业。要按照“科学统筹、分类管理、分级实施、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的原则,把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与企业安全生产教育通盘考虑、一体落实,积极开展“送法规、送培训、送图册、送读本、送服务”,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2.进农村。要建立农村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等“四有”工作机制,拓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手段,全面提升农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纳入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休闲农业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之中。
3.进社区。要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强化对社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脆弱群体的科普内容推送和服务覆盖,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推动将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纳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创建、评定内容,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
4.进学校。要将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发挥育人功能,强化学生和教职工防灾减灾意识。幼儿园及中小学要保证教育时间,合理安排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鼓励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开设防灾减灾知识选修课或讲座,持续发挥“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在线”防灾减灾学习活动专题网络平台和“学习通”APP效用。
5.进家庭。积极推动家庭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提升以家庭为单位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以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发挥宣传教育走进家庭、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要把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升家庭成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安全秩序。
三、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一)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推进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将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要按照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部署要求,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普查工作,要做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促进衔接,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开展普查成果应用研究,既排查识别出各类灾害风险隐患点,又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公众提高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二)加强灾害应急准备,有效提高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各部门(单位)要针对灾害风险形势未雨绸缪做好灾害应急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物资准备,进一步梳理掌握应急物资储备底数,推行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社会储备等多种方式,努力满足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峰值需求。要鼓励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防灾减灾与救生避险装备,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要依托“一网统管”平台,整合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统筹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和传统手段,加强社区综合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努力解决灾害预警“最后一百米”问题,提升自然灾害防治日常管理和救灾指挥调度能力。建立“市、区、街道(乡镇)、居(村)、居民小区(村民小组)”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能力素质。要建立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管理平台,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登记备案和能力培育,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机制。
(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预案演练。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类灾害风险情况,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地区、本行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指导城乡社区制定简便易懂的应急指南,明确撤离路线、安置场所、物资保障等。要重点针对城市内涝、暴雨、台风、火灾等灾害,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能够及时转移避险,同时完善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指挥机制,提高灾害应急能力。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广泛开展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报送区灾防委办公室。
附件:1.2021年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汇总表
2.2021年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上海市普陀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联系人:芮天洋,电话:52564588-5965、16628732260,传真:52564588-5912,邮箱:rty@shp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