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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充分发挥教材铸魂育人功能,根据《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和市教委相关要求,决定加强普陀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征订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各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教材,不得私自选用其他教材;学校的教材选用实施校长负责制。
二、成立普陀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名单见附件),对区内中小学预报的教材征订结果进行审核,并向区域公示审核结果。
附件:普陀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普陀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胡 俊 普陀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
赵 平 普陀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瞿志军 普陀区教育局副局长
执行组长:张 平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刘友霞 普陀区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组 员:缪亚男 普陀区教育学院副院长
史晔群 普陀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郑百易 普陀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颜欣玮 普陀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张 杰 普陀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朱 成 普陀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二、学科专家小组
1.国家统编三科教材:丁莉、汤永蓉、祁敏、朱雪骊、陈岚、陈雁、郁琼蕊、周静、阎俊、鲍丽倩。
2.非使用国家统编三科教材的学科,由外聘专家及具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中小学(校)校长、学科教研员、教师专业发展团队领衔人担任。
注: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学科专家小组成员根据相关要求每年进行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