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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普陀产业引导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上海普陀产业引导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普国资委〔2024〕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区国资委持有的上海普陀产业引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00万元)无偿划转给区财政局。

二、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该基准日上海普陀产业引导投资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460,233,534.14元。

三、本次股权变动属于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免于资产评估与产权交割。

后续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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