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上海普陀产业引导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普国资委〔2024〕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区国资委持有的上海普陀产业引导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00万元)无偿划转给区财政局。
二、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该基准日上海普陀产业引导投资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460,233,534.14元。
三、本次股权变动属于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免于资产评估与产权交割。
后续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