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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22年01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规定》的要求,结合体育工作特点,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加强政府回应、扩大群众参与,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体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100%。

在区体育局子网站,区体育局主动公开年度计划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主动公开3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主动公开普陀体育““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及时发布体育重点工作等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及动态信息。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按时回复门户网站网上咨询、网站留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信息的内容涉及政务公开培训咨询、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信息。

2、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所有申请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1年,普陀区体育局严格按照要求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了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政府信息,对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按时完成依申请公开处理、公文备案、数据填报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区政府网站管理有关要求,区体育局定期对子网站各栏目运维情况、对外公开信息及保密审查情况开展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规范准确。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规范发布流程,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行水平。2021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0余条、抖音号发布信息30余条。此外,区体育局在全民健身数字化平台“运动分”定期发布赛事活动报名和公益培训等信息,实现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体育局严格执行法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区体育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及新媒体信息的专题汇报,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有效地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区体育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将体育局本部微信公众号、直属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纳入统一管理,新增抖音号,充分运用图文、短视频等互联网表达方式。区体育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2022年区体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体育局对政务公开体育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持续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标准目录对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本次标准目录对文件板块进行进一步的归类划分,针对性更强,查阅性更快捷。

区体育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2021年开展普陀区政府开放月活动之体育专场,活动期间区属公共体育设施向市民免费开放,同时在公众号推出了线上公益体育技能培训,满足市民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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