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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电话:02152564588转744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普陀区文旅局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的精神,按照市、区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文旅局中心工作,着重做好公共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政务公开提效能、优服务,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截至202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7条,电子化率达100%。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条。

1、主动公开范围

(1)领导分工;

(2)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3)人事任免;

(4)部门及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5)年度总结计划及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6)行政发文、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

(7)行政许可;

(8)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主动公开途径

1“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shpt.gov.cn);

2“文旅普陀”微信公众号;

3“上海普陀”APP“文化和旅游局”融媒号;

4“文化普陀云”APP;

5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申请信息的内容涉及政策解读等信息。

2、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所有申请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的公开申请件中,没有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此外完成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普陀区文旅局完成新一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梳理并调整《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形成普陀文旅领域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二是优化政府信息管理。普陀区文旅局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数字化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平台上进行依申请公开办理、公文备案、统计数据填报等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普陀区文旅系统新媒体发布平台全面升级,全新推出文旅普陀微信公众号、“文化和旅游局”融媒号,升级“文化普陀云”APP,制定《区文旅系统新媒体发布预报送制度》,进一步规范区文旅系统新媒体信息报送、审核、发布流程。充分发挥文旅系统新媒体阵地的宣传作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0年普陀区文旅局积极做好文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发挥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各科室的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与上级主管单位信息公开部门及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业务学习和探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6/0

3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5/0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0/45

28

行政强制

2

2/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

1228.0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即尚未办结的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普陀区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或执法人员目录。二是未按月及时向区政府信息查阅点移交信息。

针对以上问题,普陀区文旅局及时改进,由局办公室牵头召开工作会议,将任务落实到人,压实责任,加强学习,即知即改。此外,局办公室联合市场管理科及执法大队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开展梳理,参照相关制度,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并立即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日后将不定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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