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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文旅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2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s://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748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普陀区文旅局按照普陀区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围绕区文旅局重点工作,着眼群众关注关切,着重做好公共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构建运行透明、高效廉洁的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区文旅局全年行政发文共38件,主动公开38件,主动公开率100%。

 1、主动公开范围

1)领导分工; (2)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3)人事任免; (4)部门及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5)年度总结计划及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6)行政发文、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 (7)行政许可; (8)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主动公开途径

1)“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s://www.shpt.gov.cn); (2)“文旅普陀”微信公众号; (3)“上海普陀”APP“文化和旅游局”融媒号;(4)“文化普陀云”APP5)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区文旅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作依申请公开办结,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数字化管理。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通过平台进行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考核数据填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做好上海普陀·文旅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和经常性。

2、在区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定期检查,认真完善。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陀区文旅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关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落实推进相关工作。主要领导不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部署相关工作。2022年,区文旅局更新了《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规范七十问》和《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度汇编》,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规范中。区文旅局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培训班,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区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还可以开发更多元化的解读形式;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针对2021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如下:

普陀区文旅局及时改进,由局办公室牵头召开工作会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并结合工作实际,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分类体系;继续完善监督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公开了我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方便民众查询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群众文化活动、展览讲座等相关信息。

1、成功举办第二届“半马苏河”文化旅游节。本届文旅节以“半马苏河·精彩启航”为主题,推出艺赏苏州河、文旅新体验、惠享大舞台三大板块近百场文旅活动,总计吸引超过51万人次参与。

2、组织举办各级活动赛事。积极承办上海市民文化节十大赛事之“长三角城市写作大赛”,以“我的城市,我的河”为主题,激励长三角市民用文字书写时代篇章,收到来自江浙沪皖市民的参赛作品总计3000余件。经过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甄选出百位写作达人的优秀美文,其中13篇作品荣获一、二、三等奖,市民佳作与名家之作将一同汇编成《长三角市民写作大赛优秀作品集》。与市群艺馆、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上海市民文化节专项赛事——上海“一江一河”沿岸工业遗产摄影和短视频大赛,收到8000余件投稿作品,并将优秀作品集结成展,集中呈现“一江一河”沿岸工业遗产的风貌。

3、完善公共文化数字资源。进一步丰富“文化普陀云”数字平台资源,提升线上文化服务品质,扩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覆盖面,提高市民参与度和满意度。推出了普陀区线上公共文化数字资源配送专题,专题包含艺术导赏、文艺演出、手工教程、线上展览四大板块,通过线上展播展演、理论讲解、实操演示、作品鉴赏等多种方式,让观众足不出户获得海量高品质的文化数字资源,有效提升观众满意度与获得感。2022年,“文化普陀云”数字平台推出“云上文驿站 共享艺时光”线上系列活动等专题活动6个,举办线上展览24个,推出线上直播18场,发布活动248条,发布资讯829条,“文化普陀云”平台累计浏览人次109万。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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