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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2024年11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制定要求,为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做好绿化市容行业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政务公开工作原则

除了依法不予公开的以外,局机关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法治思维,依法依规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

普陀区绿化市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机构为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局办公室指定联络员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

三、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本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年度工作要点下达的各项重点公开要求;

(二)具体承办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受理和处理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组织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履行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内容与流程制度

(一)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各科室、中心在起草公文时应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政策解读配发情况、发布要求等。原则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紧密相关的公文信息除涉密外一律全文主动公开,部分内容暂不宜公开的应删减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区绿容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主动公开公文、依申请公开公文目录、行政许可与处罚双公示等。

对于双公示与行政审批结果公开,各相关科室、中心应于每周五报送双公示表格。局办公室在汇总相关内容后,将“双公示”内容上传至“上海普陀”门户网站。

对于公文备案中的主动公开公文上传以及依申请公开公文目录更新,应做到随发布随上传,及时备案至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上传至“上海普陀”门户网站。

对于财政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局计划财务科、法制监督科将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与相关部门所制定的公开制度,将预算部门和单位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公开,并按时、按要求上传至“上海普陀”相关栏目。

各科室、中心应定期对定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和应该调整的已发信息进行梳理研判,已符合公开条件的要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内容调整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发布,实现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处理制度

依申请公开件由局办公室接收,交由相关科室、中心提供处理意见,由各科室、中心向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确认处理意见后在流转单上签字通过,各科室、中心需在回复截至日前五个工作日交至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录入归档后制作告知书,通过邮寄、邮件、当面领取等渠道告知申请人。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依据《条例》、《规定》于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答复。

因依申请公开答复案件被上级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相关部门应交由局法制科,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区法制办。

(四)会议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特增订本制度。

召开各类会议时,对会议内容进行审查,当会议为涉及重大民生决策议题、且有向社会征集征求意见需求的重大事项议题时,公开召开会议。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除涉密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

会议公开的形式:依托普陀区绿化市容局门户网站,以工作动态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开。

(五)保密审查制度

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在政府信息形成时和公开前,应当进行相应的保密审查,包括:

1、公文类政府信息形成时的同步保密审查;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前的保密审查;

3、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六)发布审查制度

各科室、中心应当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同步填写《普陀区绿容局政府信息公开稿件审核单》,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依次由起草人、科室或中心负责人和业务分管领导进行内容审核,避免出现错漏字、病句、敏感词等不当表述。

(七)发布协调制度

相关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发布内容的意见不一致,但政府信息内容可以根据行政机关职责权限作区分的,按照有权机关的意见办理;政府信息内容无法根据行政机关职责权限作区分的,由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中心协调决定。

(八)回应关切制度

咨询人向门户网站提交社会热点问题、网民留言、建议及咨询,由局办公室接收后交由相关科室、中心提供处理意见,再由办公室统一于门户网站答复咨询人。

1、回应网民留言:针对政策发布页面,及时回复网民留言。

2、回应建议及咨询:对门户网站上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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