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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区中小学校(含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2〕24号)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市老年友好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终〔2024〕5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助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本区范围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创建工作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普陀区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创建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创建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
联系人:冯琳 吕枫
联系地址:区政府2号楼16楼1621室
联系电话:52564588-7679
附件:普陀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创建工作方案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上海市普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普陀区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2〕24号)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市老年友好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普陀区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创建工作,进一步弘扬孝老敬老良好风尚。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将服务老年群体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融入学校发展目标,积极营造孝老敬老校园文化,不断优化为老服务措施,进一步推动区域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助力“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有效推动“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双向赋能,逐步形成充满活力、相融相生的老年友好教育环境,构建形成具有区域亮点、上海特色、充满活力的老年友好教育格局,切实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创建原则
(一)突出重点,稳步实施。发掘学校教育教学中蕴含的老年 友好元素,立足实际、加强引导,因校施策、系统推进,形成特色 鲜明、由内而外的老年友好学校建设格局。
(二)发挥优势,融合共生。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优势,社校联 动、资源共享,通过专业建设、项目培育、志愿服务、参与或举办 老年教育机构等形式加大老年教育服务力度;同时鼓励老年群体参与青少年群体教育成长,坚持相融相生、共同成长。
(三)健全机制,辐射带动。积极探索老年友好学校建设工作 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体、社区支持的良好局面,增强老年 友好学校的辐射面和示范性,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创建主体
区内中小学校(含中职校)。
四、主要内容
(一)创建老年友好文化。老年友好文化主要是学校在精神、制度、行为、环境等方面表现出的孝老敬老价值取向。学校要将老年友好理念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体现在师生行为规范中;结合重阳节等传统节庆和重要活动场合,积极宣传营造老年友好氛围;加强和周边社区老年教育机构的联系,参与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开展老年友好教育。老年友好教育主要是学校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的各类孝老敬老教育。学校要将孝老敬老纳入学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结合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建设,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老龄观、生命教育等有机融入;切实推进“五育”融合,在主题班会、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教育教学形式中融入孝老敬老主题与要素,提高青少年学生孝老敬老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发挥教育立德树人作用。
(三)支持老年友好参与。老年友好参与主要是充分发挥老年人特别是低龄老年人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培育时代新人。学校要积极吸纳包括退休教师在内的老年人,鼓励他们发挥作用,促进代际互动,在推动家校社共育的过程中充分体现老年人的自我价值。
(四)做好老年友好服务。老年友好服务主要是发挥学校资源优势,更好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学校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孝老敬老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适切、多元的公益服务;挖掘中职校办学潜力,支持学校利用师资、课程等优势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中职校参与或举办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技能培训和学习活动,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五、申报形式与要求
老年友好学校创建申报工作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采取“学校创建申报一区级审核推荐一市级遴选认定”的方式开展。
(一)学校创建与申报。申报学校需提交《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申报表》(附件1)和《学校老年友好工作案例》。其中,《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申报表》的“工作内容”部分可以参照《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创建指南》(附件2)撰写。《学校老年友好工作案例》应聚焦学校开展的老年友好工作,注重过程、成效和经验,突出特色和亮点,以项目案例的方式呈现出来,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
(二)材料上报。2024年10月18日前,学校将申报材料提交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电子版发送至:ptjyj1621@126.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北石路489号职成教科信箱。
(三)区级审核。2024年11月8日前,区教育局会同区老龄办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初核;符合老年友好学校创建要求的,将提交市老年教育工作小组办公室。本区拟推荐3所学校参与创建申报。
(四)市级遴选与认定。市教委、市老龄办对申报学校进行遴选,并在上海学习网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公布2024年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名单。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创建老年友好学校的积极意义,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二)注重创建效果。各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在课程资源、场地提供、师资力量、专业支撑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引导全校师生共同参与,将老年友好融入学校各方面工作,提高创建工作质量。
(三)扩大教育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强老年友好学校创建工作的宣传,扩大老年友好学校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大力营造全社会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附件1
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申报表(中小学校适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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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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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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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人代表
(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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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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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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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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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 联系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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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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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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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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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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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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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工作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建设成效等,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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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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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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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上海市老年友好学校创建指南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老年友好文化 |
理念引领 |
1.确立老年友好理念,融入学校办学内容及各项 制度建设,形成老年友好的价值认同。 |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体现老年友好建设相 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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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全体师生孝老敬老服务意识,开展尊老爱 老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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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氛围 |
4.培育和树立校园孝老敬老典型,鼓励表彰模范 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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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场所、设施设备在合适时间内向老年人开 放。开放场所空间应设置醒目标识,并进行必要 的适老化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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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友好教育 |
教育融入 |
6.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纳入社会公德、职业 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
7.在思政课和课程思政中融入孝老敬老教育,更 好发挥教育立德树人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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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小学校在主题班会以及课外活动中融入孝老 敬老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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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高校、中职校在教育教学活动、创意设计、课 题研究及创新创业中主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 化国家战略。 |
老年友好参与 |
联动机制 |
10.主动与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老年社会团体 等对接,搭建合作或联动机制,探索老年进校服 务项目,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
作用发挥 |
11.优化设计老年人能够有效参与学校教育、学 生培育的多种形式,发挥好老年群体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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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邀请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 模范进校园,发挥老年人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培 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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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友好服务 |
专业支持 |
13.结合学校特色课程资源,为老年教育机构提供 专业支持服务,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 |
14.鼓励学校教师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支持教 师到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并 纳入本校工作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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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高校、中职校开设养老服务、康复辅具、家政 等与老年人有关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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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高校、中职校发挥专业优势,参与或举办老年 大学,为老年人开设特色课程,满足老年人的学 习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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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
17.引导师生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和暑期实践,积极 支持学校师生的志愿助老活动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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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 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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