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对临时机构的管理要求,原普陀区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已撤销。为保障后续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普陀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奉典旭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召集人:仲豪杰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员:
徐 晶 区委编办副主任
朱 蕾 区人才工作局副局长
周敏静 区发改委副主任
姚 健 区商务委副主任
罗海洋 区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张家骥 区科委副主任
夏斌荣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洪海 区人社局副局长
史 喆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孙 勇 区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佳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佘志清 区医保局副局长
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
办公室主任:仲豪杰(兼)
今后,上海市普陀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关领导自然替补。
附件: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区域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现明确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区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核定相关机构和人员编制。
区人才工作局:加大对优秀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探索建立面向基层中医药人才倾斜制度,落实上海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落户、居住证积分等有关政策,指导和协助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建设。
区发改委: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对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区商务委:支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
区教育局: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本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区科委: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本区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本区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组织本区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本区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区财政局: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全面落实中医药政府投入政策。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将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给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相关经费。
区人社局:落实上海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等有关政策,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
区规划资源局:根据本区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本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
区文旅局:组织开展本区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
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设置中医药管理职能部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完善本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和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强化中医药服务百姓的有关措施和基层设施设备与人员配置,在医疗、保健、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协调各政府部门开展中医药发展相关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区域内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的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药品质量抽检。根据国家、上海市相关政策法规,支持本区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并进行质量监管。
区医保局: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协助区政府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