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发挥政策推动作用,引导小区居民加快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及规范运行,助力我区住宅电梯安全可控,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普陀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现就《普陀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312室;邮政编码:200333。
电子邮件地址:shpttlb@126.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三、联系人:张伟伟 52564588-7319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普陀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实施方案
(修订稿)
为提升普陀区住宅小区电梯和消防安全的管理水平,提高城区治理效能,引导小区居民加快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及规范运行,发挥数字治理赋能传统管理优势,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关于印发<普陀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试行方案”)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有序推进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纳入“一网统管”,实现电梯状态实时监测、电梯困人自动报警、阻止电动车进电梯等功能,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总体思路
住宅小区先行开展电梯物联网建设及日常运维,采集的电梯运行数据、图像、声音等内容实时接入“上海智慧电梯”平台,纳入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对达到普陀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及运行标准的,给予一定金额的运维费补贴,不达标的不给予运维费补贴。
三、责任分工
区特联办: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商讨各项事宜,协调解决推进工作的难点;督促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相应职责。
区市场监管局:制订普陀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及运行标准,结合实际定期更新发布;依职能指导街道镇推进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及运行、组织验收;指导街道镇和有关部门运用住宅电梯物联网产生的有关电梯安全方面的数据。
区消防救援支队:依职能指导街道镇推进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及运行;指导街道镇和有关部门运用住宅电梯物联网产生的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数据。
区房管局:依职能指导街道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推进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及运行。
区财政局:根据住宅电梯物联网运行验收结果和有关财政规定,落实街道的补贴资金;指导、监督补贴资金的使用。
区城运中心:负责相关信息数据接入“数智普陀·一网统管·物联感知平台”,进一步提高社区的数字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物联感知设施在基层一线的作用和效能;通过对接入数据的统一治理、展示,提供决策指挥的有效支持。
街道镇:负责具体推进本辖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督促小区规范运行住宅电梯物联网;根据住宅电梯物联网运行验收结果,拨付补贴资金;长征镇和桃浦镇自行承担补贴资金;做好小区居民宣传引导和群众工作。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履行电梯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具体建设本小区住宅电梯物联网,选购符合标准的住宅电梯物联网产品和服务,规范运维确保运行质量达标;向具有电梯检验资质的机构提出电梯物联网验收申请。
四、财政政策支持
根据住宅电梯物联网运行验收结果,区政府对达标的住宅小区给予每台电梯每年最高800元运维费补贴。
对运行达标满一个年度(12个月)的,运维费核定为800元。不满一个年度的,按实际达标的月份折算核定。不满一个整月的部分,不予核定。
五、实施流程
(一)建设及运行
住宅小区按照普陀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及运行标准开展建设,持续达标运行。有关部门、街道镇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指导、督促和推进。
(二)组织验收
根据年度财政预算工作时间安排,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本年度住宅电梯物联网运行验收,并向有关部门和街道镇通报验收结果。
(三)落实资金
根据住宅电梯物联网运行验收结果,街道镇将本年度运维补贴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区财政根据有关财政规定,向街道统一拨付。长征镇和桃浦镇自行承担补贴资金。
(四)拨付补贴
街道镇应结合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将资金及时补贴到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也可以在征得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将资金直接补贴到物联网运维单位。
六、其它
(一)关于试行方案中物联网运维费补贴资金的补充说明
试行方案中属于长征和桃浦辖区的住宅电梯物联网运维费补贴资金,由长征镇和桃浦镇自行承担。
本《实施方案》由区特联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