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贸羽实业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以外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沪市监普登撤听告〔2024〕072024030024号),内容详见附件。
联 系 人:胡哲元 联系电话:1911712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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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