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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普陀区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填报的20241230166795《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110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曹杨路1261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

F02-02地块:医疗卫生用地(C5);F02-01-1地块:公共绿地(G1)。

五、可建用地面积:

F02-02地块:5628.13平方米;F02-01-1地块:1042.05平方米;另退让规划道路用地215.05平方米(面积以实测为准)。

六、 总建筑面积:25181.57平方米。其中F02-02地块23637.71平方米,F02-01-1地块1543.86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6884.33平方米。其中F02-02地块16884.33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F02-02地块3.0。

九、建筑高度:39.9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建委、消防、交通、交警、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卫生、 民防、应急、轨交、 电力、水务、燃气、高压线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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