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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普陀区民办幼儿园办园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切实提高民办学前教育办园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普陀区民办幼儿园办园情况评估工作。请各幼儿园根据评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做好自评工作和迎评工作。


附件:2020-2021学年普陀区民办幼儿园办园情况评估工作方案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2年3月9日      


2020-2021学年普陀区民办幼儿园办园情况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区民办幼儿园管理,提高规范办学水平,促进民办学前教育高质量、特色化发展,区教育局将开展2020-2021学年本区民办幼儿园办园情况评估。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依据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本市、本区对民办教育、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办园水平和质量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2020-2021学年在本区办学的民办幼儿园。

三、评估内容

评估本区民办幼儿园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1月的办园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依法办园:幼儿园在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加强党建和诚信办学以及规范收费、招生等方面情况。

2.办园条件:幼儿园在办学设施设备配置、园长配备、师德师风等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

3.园务管理:幼儿园在财务资产管理,落实理事会领导下园长负责制,推进健康教育、落实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情况。

4.保教业务:幼儿园在课程管理、卫生保健、家园社区以及促进幼儿发展等方面情况。

5.办园成效及特色:幼儿园生源情况、经济效益、队伍建设成效以及办园品牌形成等方面情况。

四、总体安排

1.动员部署(3月14日之前)

区教育局召开民办幼儿园园长、举办者或其代表工作会议,部署评估工作安排,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各民办幼儿园根据工作方案与指标,梳理完成自查报告、自评表和材料档案。

2.实地评估(3月14日—4月15日前)

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实地评估。专家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察看环境、听课、访谈、问卷、查看资料等途径,评估幼儿园规范办学情况,形成评估报告。

3.结果公布(4月份)

区教育局将根据第三方评估情况,综合日常管理情况对民办幼儿园做出综合评估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本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区教育局将开展专项督查。

五、其他事项

1.实地评估期间,专家组人员佩戴统一工作牌,并提供健康绿码、行程绿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幼儿园。在幼儿园工作期间,专家组人员应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

2.专家组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客观评价,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要求,不接受被评估单位任何礼金礼券,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主动接受幼儿园及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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